关于规范公司笔记本电脑使用的通知
为规范公司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加强对公司笔记本电脑的管理,避免公司内部机密信息的流出,目前凡是持有公司配备笔记本电脑的人员不得随便将电脑带出公司,只限在公司内部使用。如有工作需要,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带出。
拥有笔记本电脑人员如下:
生产部: 郝丰林、张丕礼 行政部:吕春燕 营销部:吕伟伟、徐姗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