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鉴于在7月份青岛市税务局对我公司的税务检查过程中,不能及时地提供2004年度职工劳动合同鉴定表名册,特对当时负责此项工作的陈守章、李建平同志各罚款200元,希望以后避免类似失误,其他部门也要引以为戒。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