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岗位人员薪酬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薪酬制度改革,提高车间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适应范围:

一、二、四、五、六、七、十车间(八、九车间暂按原考核办法执行)

二、薪酬改革方案:

1、车间岗位人员根据车间职工平均收入,依据现执行的岗位系数计算出当月个人应得收入。

2、车间计算出岗位人员的应得收入后,将岗位人员工资单独提取。

3、车间岗位人员当月收入的50%作为正常工作和出勤工资,剩余部分作为KPI指标考核工资。

4、日工资=当月计算收入÷28

月工资总额=当月收入×50%KPI指标考核工资+工作奖励

三、出勤管理规定:

1、当月出勤天数不足28天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收入。

2、当月出勤天数超过28天时,按车间现有岗位人员人数公司每人每月给予60元补贴,由车间对岗位人员进行分配。

3、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计算当月出勤天数。

4、各部门考勤员要严格执行公司考勤规定,部门负责人要加大对部门人员出勤的审查力度,确保人员出勤的准确性。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虚报、谎报出勤者,每人次对部门负责人、考勤员各罚款50元。

本薪酬改革方案自二00六年一月份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0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