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素质的需求,保障员工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学习型组织”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员工培训的任务在于: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员工达到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方面的规范标准;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管理的进步,适时地对员工进行更新知识的培训,促进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知识向纵深发展,培育“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超前性全面型人才。
第三条 员工培训的依据在于:通过每季(月)度绩效考评面谈,由直接主
管根据工作绩效情况和员工技能发展需求就培训达成一致意向。员工培训遵循“学以致用,学用对口”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按需培训,灵活多样,保时保质保量。
第四条
公司将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员工的对口培训,保证员工接受培训的权利。同时,员工接受培训后,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培训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实行三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即:
一级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培训机构
二级培训机构:行政部、财务部、营销部、物流部、品保部、生产部、技术部、 人力资源部
三级培训机构:各车间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设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各培训机构设有兼职从事培训管理的人员。
第六条
各级培训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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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一级培训机构职责 |
二级培训机构职责 |
三级培训机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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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培训 |
负责公司简介和培训的统一组织实施工作(统一培训) |
对管理岗位人员实施本级培训机构情况介绍和岗位操作规范的指导培训(岗位工作培训) |
实施本车间具体情况介绍和岗位操作规范的指导工作(岗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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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
协助一、二级机构的培训工作(提供教师和培训场地) |
组织实施本级培训机构管理岗位的培训工作 |
提出培训要求,报一级机构,在一级机构的协助下(一级机构负责提供教师和安排培训时间)组织实施生产职工的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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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知识培训(包括英语、计算机、礼仪和管理知识培训) |
根据公司总体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
提出本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培训要求报一级机构 |
提出培训要求报一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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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 |
组织或推荐员工参与社会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并控制总体培训费用。 |
根据员工岗位与申报学习对应情况提出意见,并报一级机构 |
负责向生产部反映员工的要求,并配合实施 |
(一)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制定有关培训制度;
2、制定公司年度通用知识培训计划;
3、组织实施新员工的集体培训,举办全公司性质的电脑辅导班、英语培训、综合性知识培训班等;
4、搜集、整理、整合培训资源,并向各培训机构推荐内、外部培训资源;
5、在业务上对各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提供指导、监督、考核。
6、每年组织不少于60课时的通用知识培训课程。
(二)各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作好本级培训机构员工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工作;
2、根据本级培训机构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工作计划,于年末制定本级培训机构员工的下年度培训计划;
3、本级培训机构培训费用预算及总结工作;
4、组织实施各种专业培训;
5、培训记录的保存、整理;
6、每年组织不少于24课时的培训课程
7、完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培训管理流程:
1、每年末进行下年度培训需求调查,由各级培训机构负责人组织填写《培训需求调查》,并作出培训计划,逐级审批;
2、人力资源部公布全年通用知识培训课程(内训课程),员工按照时间安排选择参加通用知识培训课程,亦可在本级机构培训费用预算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与工作有关的外部培训课程。
5、培训结束,进行考评;外训员工提交培训总结报告。
7、受训时数及培训结果输入个人资料档案库。
第七条
公司培训内容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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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入职培训
第八条
入职培训的目标旨在帮助新员工全面认识和了解公司,熟悉公司企业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缩短认识差距,使其尽快融入团队工作之中。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有两类:
(一)管理岗位人员的入职培训
(二)生产一线员工入职培训
第十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时间管理岗位人员为三个月(其中统一培训为1个月),生产一线员工入职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其中一级机构统一培训为4天)。新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参加入职培训时数不够或培训结束考评不合格,应重新参加下一轮培训。
第十一条
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分为统一培训和岗位工作培训。
管理岗位统一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战略规划
2、公司的经营业务和组织结构;
3、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企业文化培训;
5、各车间的工作职能;
6、产品基本工艺;
生产职工统一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文化
2、治安、保卫、消防和公司规章制度
3、现场管理
4、产品工艺技术知识
5、产品质量检验知识
6、产品质量管理知识
7、安全生产知识
8、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
9、设备使用与维护
岗位工作培训包括:
1、员工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员工岗位工作流程;
3、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事项(如保密事项、安全意识等);
4、职业生涯规划等。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十二条
岗位培训是一种在职培训,是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基本素质进行的培训,最终实现员工素质与岗位技能要求的匹配。
第十三条
岗位培训的依据是每季(月)度绩效考评中直接主管与员工就技能培训达成的一致意见,根据技能所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四条
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发展方向,岗位培训可分为通用知识培训、专业技术技能培训。通用知识培训包括英语、计算机、礼仪和管理方面知识,由一级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知识培训包括营销、财务、安全、质量等专业知识,由二级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
学历教育
第十九条 在职进修学位
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职进修,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发展潜力,为骨干员工提供业余学习和进修的机会。参训员工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档案调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大专以上学
历,年龄40岁以下;
(2)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至少达到优良等级;
(3)学习内容与本岗位直接相关;
(4)在公司工作满两年;
(5)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委外培训审批表》),逐级审批。审批同意后,申请人需与公司签订《委外培训协议》。
(6)报销:凡取得学位者,公司将报销学费的70%;凡没有取得学位者,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学习结束后,个人凭学位证书、学费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 短期进修
安排员工从事短期进修学习(一般在1至3个月)或技能培训的,填写《委外培训审批表》,逐级审批,再与公司签订《委外培训协议》,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全部费用(授课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由公司承担。
外培中的任职资格培训,取证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证书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 自费在职学习
公司鼓励在职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学历教育。员工填写《自费在职学历教育登记表》后,可给予一学期5天的复习和考试假(不发工资)。员工毕业后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将学籍表转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 培训协议签定
公费派出参加培训的需与公司签订委外培训协议。
第六章
培训计划制定、实施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制定年度通用知识培训计划。各级培训机构制定本级培训机构的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四条 年度培训计划包括:
1、培训的目的;
2、确定培训组织(负责人);
3、编制培训费用预算,确定培训场所、器材、师资等;
4、拟订培训内容及准备有关教材;
第二十五条 培训实施
各级培训机构培训计划的内容要求,安排培训方式,实施培训计划,并及时做好培训记录。
培训不能按计划实施时,应进行培训计划的变更。培训计划变更包括计划延迟和计划取消。当有培训计划变更时需提前填写《培训计划变更表》,报一级培训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师的确定及培训合同签定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专职培训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优先任用内部培训师。
第二十七条 培训记录、资料的保存
培训记录、资料是公司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的凭证,包括培训教案、签到表、考核结果、培训效果评价、取得的资格证书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培训记录,并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外部培训记录进行归档、备查。
各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本级培训机构主办的培训记录,包括内培、外培等各类培训记录。于年底统计、整理统一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七章 培训考核与培训评估
第二十八条 培训考核
1、学习人员都要以普通学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排除干扰,集中精力学习。
2、培训实行点名制度,迟到、早退、不到者将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处理,因事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填写请假条,经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后,将假条交至人力资源部。
3、学习人员应遵守课堂纪律,禁止交头接耳,禁止讲话,禁止打手机,并将手机关闭,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爱护培训室内设施,禁止在课桌上乱写乱画,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
5、禁止在培训室内吸烟,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6、员工培训结果将作为员工上岗、任职、晋升及今后继续培训的重要依据,并记入员工档案。
7、培训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负责;各级培训机构培训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8、实际培训时数在培训规定时数的50%及以下,考评结果不得超过称职等级;
实际培训时数不足培训规定时数的80%,考评结果不得超过良好等级;
实际培训时数不足培训规定时数的100%,考评结果不得为优秀等级。
第二十九条 培训效果评价
培训效果评估的依据有:培训记录、考试考核、培训日志、培训心得、培训总结、实际操作等。公司各级培训机构每季度进行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同时以书面总结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自查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培训效果如何、如何改善、培训记录是否完善。
第三十条 培训时间
1、管理人员的有效培训时间每年不低于48小时;
2、一般员工的有效培训时间每年不低于24小时。
公司通过集中(授课)培训、外培、研讨和鼓励员工自学的方式来达成上述目标;员工在培训计划外参加外部培训、学习的,需向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证明。
第八章 培训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培训经费,从员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分级使用。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安排的通用知识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各级机构组织的培训,费用按各级机构培训计划执行。
各单位在培训计划实施前,应编制培训费用预算,经本级培训机构领导审批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培训经费预算应包括:场地费、住宿费、培训器材、教材费、交通差旅费、讲师费等。
第三十二条
培训预算及经费使用
(一)培训预算
公司培训经费预算采用各自预算、统一审核、集中管理的原则。
年末,各级培训机构负责把本级培训机构下年度培训计划项目申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统一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二)经费使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经费的使用和把关;各级培训机构负责人负责本级培训机构培训经费使用的把关。
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培训,其费用不在培训费用中列支。
培训经费必须按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来使用,不得超计划支出;特殊情况下若需按计划外处理,需提交专门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必要时,半年可调整一次预算并报批。
第三十三条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对员工素质的要求,公司年度培训费用总额占年度总工资额的4%--8%。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度可做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为在公司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分享知识经验,公司鼓励员工参选内部教师,内部培训教师工作时间外进行培训时公司给与部分培训费用,标准如下:
培训对象为一般员工:10元/学时;
培训对象为基层管理人员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元/学时;
培训对象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30元/学时。
培训对象要求五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 内部培训教师条件
(一)完整的、系统的教案。
(二)授课生动、结合实际。
(三)有敬业精神。
第三十六条 内部培训教师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将培训教案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讲课进行评审打分。
(三)审核通过者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