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级以上人员薪酬改革方案
公司各部:
为加快公司薪酬制度改革,体现薪酬与工作业绩的紧密结合,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薪酬改革方案
1、经理级月工资基数为3600元,其中1800元作为正常工作和出勤工资,1800元作为KPI指标考核工资,正常工作和出勤日工资为60元。
2、副经理级月工资基数为现行岗位工资,其中1350元作为正常工作和出勤工资,剩余部分作为KPI指标考核工资,正常工作和出勤日工资为45元。
3、主管级月工资基数为现行岗位工资,其中1200元作为正常工作和出勤工资,剩余部分作为KPI指标考核工资,正常工作和出勤日工资为40元。
4、车间主任月工资基数根据车间职工人数、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分别确定工资基数如下:(暂定)
①、一、二、五车间2600元
②、四、六、十车间2400元
③、七车间2200元
其中1500元作为正常工作和出勤工资,剩余部分作为KPI指标考核工资,正常工作和出勤日工资为50元。
车间副主任工资基数为车间主任工资基数的80%。
④、八、九车间暂按原考核办法执行。
5、月总收入=日工资×实际工作天数+KPI指标考核工资+工作奖励
其中当月出勤工资和KPI指标考核工资为公开发放工资。
6、工作奖励: 根据各岗位所承担的KPI指标月度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由各部经理(副经理)提出奖励意见,总经理确定工作奖励数额。当月工作成绩平平或没有突出成效者,不予发放工作奖励,主要管理项目存在问题将予以扣罚。
7、年终奖励:根据各岗位全年工作成果,由总经理确定奖励数额。当年12月31日前离开本公司的人员不予奖励。
工作奖励、年终奖励金额不公开发放,视为公司机密。个人总收入情况不得向第二人传达。工资发放人员、记账人员或个人私自泄露收入秘密,公司将酌情采取行政或经济处罚。
二、出勤管理规定:
1、主管级以上人员每月正常工作和出勤工资以30天×每天应得工资计发,其余部分作为KPI指标考核工资经考核后计发。
2、当月出勤天数不足30天时,按实际出勤天数×每天应得工资计发正常工作和出勤工资。
3、当月出勤天数超过30天时,多出勤的天数按规定的日工资计发。
4、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计算出勤天数。
5、各部门考勤员要严格执行公司考勤规定,部门负责人要加大对部门人员出勤的审查力度,确保人员出勤的准确性。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虚报、谎报出勤者,每人次对部门负责人、考勤员各罚款50元。
6、2006年一月份车间副主任、主管人员实行星期天签到制度。
本薪酬改革方案自二00六年一月份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