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费用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节约办公费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1、              公司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发放使用,以部门为单位,核定年费用。

部门

年费用(元)

部门

年费用(元)

生产部

240

车间

100

采供部

80

二车间

100

行政部

200

四车间

80

财务部

150

五车间

100

技术部

120

六车间

80

品保部

180

七车间

60

营销部

40

八车间

80

人力资源部

50

十车间

80

2、各部门办公用品核定的年费用按月平均发放给各部经理、车间主任,由各部、车间调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付。

3、部门办公用品核定费用用于购买以下物品:信纸、铅笔、橡皮、圆珠笔、芯、口取纸、胶水、胶带、小刀、大头针、回形针、装订针、图钉、钢笔水等和单位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

4、核定费用以外的办公用品,须部门提报需求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采供部按计划物品数量统一购买。对假立名目报销者一经查出,扣罚当月全部工资,调离工作岗位。

5、自即日起,停止办公用品费用报销。

6、本规定自200631开始实施。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