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定

 

    为确保宿舍安全和良好的卫生状况,使住宿员工有一个好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安排的房间和床位,否则,不予安排住宿。

2.不得私自挪房间和床位,否则,不仅责令搬回原房间和床位,并罚款20元。

3. 在宿舍住宿的员工不在班上时晚10点之前必须回到生活区,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对未按时回宿舍者每次罚款10元,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罚款50-100元。

4.严禁彻夜不归。宿舍管理人员、警卫负责查夜查铺,当场记录,次日白班上班后与部门、车间核实。对彻夜不归又无正当理由者每次罚款20元,无理取闹者罚款50-100元。

5.对外出上网、参入赌博彻夜不归者,除停止当天工作并按旷工处理外,另外罚款100元。

6.对彻夜不归,参入社会上违法乱纪者,查实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自负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后果。

7.不得在房间内存放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与住宿无关的铁器等。否则,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罚款50元。(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8.不得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做剧烈运动,如蹦、跳,快速奔跑等。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元。

9.不得将食堂餐具带回宿舍。否则,一经发现罚款20元。(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10.宿舍内用具、衣物归位存放,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整洁,如检查不合格,有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责任人的,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11.公司贴在宿舍的管理规定、值日表,如检查时发现损坏,按每张50元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经举报查明责任人,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2.宿舍楼内公共设施,包括门窗及玻璃、洗刷间和厕所内设施,如发现不正常损坏又不能明确责任人,分楼层由住宿人员按3倍价格共同承担。个人所用公司物品损坏由个人按2倍价格赔偿。

13.不得留非本公司人员在宿舍玩耍,更不得留宿。否则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出现严重后果时另行研究处理

14.不得在宿舍楼内寻衅闹事、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出现严重后果,依法追究责任。

15.与生产、工作有关的公司物品,一律不准带回宿舍,否则,发现一件按物品价值处以10倍罚款。

16.不得在宿舍内乱拉电线、电器,确保安全用电,违反者除责令拆除外,罚款50元。

17.晚间10点以后不得在别人宿舍逗留,在非本人宿舍住宿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8.不得出现妨碍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行为,否则每次罚款5—50元。

19.已办理离厂手续的,不得再在公司宿舍住宿。否则,扣罚容留人每次50元。

20.出现违法行为者,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1.以上规定由宿舍管理员、保卫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行使处罚权,如不能正确认真按本规定处罚标准履行工作职责,与责任人同时接受处罚。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