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件入库后返包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返包过程的管理,及时处置质量隐患,特作如下规定:
一、生产过程中发现存有质量隐患,并可能涉及到已入库产成品,或用户反馈质量信息涉及到已入库产成品时,有关车间或品保部应立即填写《产品质量处理意见表》,报品保部经理组织评审,确定是否需要返包或采取其他解决办法。需返包处理的产品,由品保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共同签署返包命令,责成责任车间(部门)限期完成。
二、责任车间(部门)凭《产品质量处理意见表》到仓库办理手续,经仓库管理员及保管员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同时冲减责任车间的产量。责任车间支领回车间返包完成后,必须重新报验,经所属产品车间质量总检及包装班质检员、品保部、技术部共同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返包挑选由责任部门实施,品保部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跟踪。严禁在仓库内进行返包。
四、每次返包,品保部要分清责任,作出处理意见,同时对责任部门按每套曲轴罚款1元进行处罚,造成的其他损失由责任车间承担。
五、本规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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