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奖罚规定
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特制定现场检查奖罚规定如下:
一、品保部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考核,每月2次。
二、检查内容: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三、抽查检查办法:以检查表格内容为主要检查内容。
四、考核办法:
1、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罚责任人10元,由车间负责实施。
2、每次检查如有不合格项扣罚车间主任或质量总检20元。
3、周转器具清洁度及流程卡填写内容,车间之间、工序之间互相监督,检查发现不清洁、不规范时,以所在车间、工位为责任者。
五、本规定自2006年11月25日起执行。
六、现场检查项目不变。
品保部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