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奖罚规定

 

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特制定现场检查奖罚规定如下:

一、品保部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考核,每月2次。

二、检查内容: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三、抽查检查办法:以检查表格内容为主要检查内容。

四、考核办法:

1、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罚责任人10元,由车间负责实施。

2、每次检查如有不合格项扣罚车间主任或质量总检20元。

3、周转器具清洁度及流程卡填写内容,车间之间、工序之间互相监督,检查发现不清洁、不规范时,以所在车间、工位为责任者。

五、本规定自20061125日起执行。

六、现场检查项目不变。

 

 

 

 

 

品保部      

200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