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打卡考勤管理规定

 

为完善出勤管理,保证打卡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打卡方式:公司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二、打卡时间:每日上、下班及工作时间因各种原因进出公司。

三、打卡地点:公司南大门。

四、打卡范围:公司管理、服务岗位人员、辅助生产人员、车间岗位人员。

五、打卡管理规定: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及因各种原因进出公司,悉依照本规定办理。

1、在公司打卡范围内的员工(详见打卡人员名单)上下班及工作时间不论何种原因进出公司必须打卡,否则,不得进出公司。

2、营销部驻外办事处人员返回公司期间按规定进行打卡。

3、在公司生活区工作的人员,工作时间到生产区办理业务时,进出公司可不必打卡,其它时间按规定执行。

4、本公司员工需加班者,规定的下班时间可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5、公司星期天、节假日放假期间,在公司上班、值班人员按规定执行。

6公司员工因事休班或出差等,不到公司者打卡者,应在休班或出差之前将符合审批程序的相关证明交人力资源部。

7、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当日下班前应返回公司打卡。如所办理事务未结束不能返回者,应向部门主管领导报告,由部门主管领导记录未打卡的人员的姓名、时间等,每月29日上午10时前报人力资源部。

8、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超过上班时间打卡者为迟到;

(2)当日未打卡,又未提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打卡者或因公外出不能返回打卡又未提前办理手续者,按早退处理;

(4)因私外出人员,外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9、公司不实行事后补假。

10、实行打卡制度后,仍然执行员工出门审批制度。

11、员工出门审批单由行政部警卫人员负责保存,每周六日上午10时前转交人力资源部。

12、人力资源部每月29日将员工考勤情况进行审查、核对、存档,对违反公司打卡管理规定的,按《员工须知》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3、副主管级以上打卡人员要带头执行公司规定,发现有利用职权规避打卡者,第一次罚款300元,第二次作降职处理。

14、其他打卡员工有强行出公司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15、副主管级以上打卡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并上报总经理阅批。

16、警卫人员要严格禁止工作时间未打卡人员出入公司,对强行出入公司者予以纪录,并即时报人力资源部。

17、对故意损坏打卡机者,当事人除按打卡机价格的2倍予以赔偿外,一律解除合同。

六、打卡须知:

1、打卡时应自觉排队,不得拥挤,打卡成功后,即时离开。

2、打卡时站立在打卡机的正前方,用手指触摸指纹识别区,注意用力不要过猛,损坏设备,也不要过轻,影响识别,要准确把握力度。

3、要注意观察自己的指纹角度,避免多次识别影响打卡进度。

4、当指纹识别困难时,应主动让他人先打。

5、打卡时手指既要保持清洁,又要保持一定的湿度,避免因手指过脏或干燥影响识别。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0七年六月四日

 

 

 

附:打卡人员名单

生产部:金山木李坤良、张丕礼、徐光、侯维金、李云良、朱敬欣、王坤武、杨云强、于晓刚、孙学玉、盖恒伟、纪清宙、金海、孟红旗、孙建卫、杨金荣、毛明业、孙安超、穆桂章、高旭波、王鹏程、綦建江、李卫东、修林勋、王金磊、纪书杭、李春香、于慈华、代世民、陈仁泽、陈虎、王晓云、王宇玲、王瑞华

行政部:潘胜利、王晓义、吕春燕、徐文高、王丽、潘蕾俊、张克理、孙秀云吕爱华、周爱珍、栾鲁军、鞠录静、刘宝春、程召远赵元波、官文东、杜新正、钟波、李进军、张洪进

技术部:崔京章、刘树滋、刁建民、姜国华、李秀芳、冷健叶、初红、于太山、郝丰林、李冰、崔树静、代迎春

营销部:曹爱强、张海德、徐姗、吕伟伟、王瑞花李书明姜大伟、宗建平潘超、刘各升、王忠、于瑞光、綦振方、刘喜旺、朱建亮、李军、王文军、匡克明、兰旭红、满文娟、尚爱芬、李国丰

质量管理办公室:孙成勤、陈守章、薄延菊

财务部:高平、张慧、宋平、魏雅妮、邵秀萍、纪妮妮、史宪琴、高菊花、卢康慧、耿华、江潇、王峻

品保部:王瑞娟、李先玉、孙燕鸣、祝梅、温泽萍、段红英、胡玲琴、宗学珍、于溪永、刘欣、杨露、刘红红、王锡文、吴长暖、张新祥、宫美丽、李宝风、崔振奇、邴继备、王向东

人力资源部:李建平、宋贤明、冯红、陶芬芬、张海妮

精益生产办公室:潘广成

一车间:牟丽华

二车间:刘显勇、李素娟、郑廷涛、刘福伟

三车间:张锡军

四车间:刘海宁、宿丽、李炳智、马永军

五车间:贾新兵、孙登初、李新宪、赵恩娟、王淑娟

六车间:王丽波

七车间:屈刚

八车间:王吉龙

九车间:刘建强

十车间:马培业、李善章、谢振江、李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