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一、公司培训中心主要用于公司统一安排的各项培训、会议、公务性娱乐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使用本培训中心。
二、培训中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三、公司各部门因培训、会议、业务需要使用培训中心,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准许后方可使用。服务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四、使用本培训中心者应自觉爱护室内各项设施和物品,如损坏、丢失应由损坏人或责任人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
五、使用本培训中心者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严禁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挪用室内所有物品,使用完毕自觉清扫室内卫生,违者,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并取消其再次申请资格。
六、外单位借用本培训中心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酌情收取一定费用(免费使用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凡违反本规定者每次将酌情给于50---200元罚款。本规定从下发之日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