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出门排队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下班出门养成文明有序的良好习惯,公司规定如下:
一、
员工下班出门采取各部门按次序、定时间排队出公司,即: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仓库、保卫、中转库(外检)、动力能源、车队的顺序,排成“一”路队形外出,每月20日轮换,列队时间:白班4:25;中班12:05;夜班8:15。
二、
各车间须指定当班班长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整队,下班外出时按本车间的次序由班长带队出门,车间队伍之间相隔六米,各车间每周六上午将下周带队人员(白、中、夜)名单报行政部保卫登记。
三、
公司办公楼人员在发车前五分钟自动排队呈“一”队形出公司。
四、
各部门(车间)必须认真负责地管好本部门员工,遵守出门秩序,严格出现乱插、并列、打闹、拥挤别人或拥成一团的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当班班长不能及时纠正的,对当事人罚款20元,对班长和车间负责人各罚款30元,当月累计发生二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实行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
五、
行政部保卫负责白天员工下班排队外出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夜间值班人员负责中班下班排队出门的监督、检查。
六、
对无理取闹或不听劝止者,保卫人员有权强行制止、管制,并报公司严肃处理。
七、
本规定自2008年1月20日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