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等级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鼓励员工走专业发展的路线,打造优秀人才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全日制学校毕业)。
第三条:专业技术分级:根据专业技术水平,由低到高,分为专业技术四级、专业技术三级、专业技术二级、专业技术一级。
第四条:取得专业技术等级的人员,根据取得的技术等级对应公司的管理级别,并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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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
对应的管理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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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四级 |
副主管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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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三级 |
三级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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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二级 |
二级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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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一级 |
一级主管 |
第五条:符合评定专业技术等级的条件:
1)入职满三年,尚未提升为公司副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专业技术四级评定;
2)入职满五年,取得公司专业技术四级资格,尚未提升为公司三级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三级评定;
3)入职满七年,取得公司专业技术三级资格,尚未提升为公司二级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二级评定;
4)入职满九年,取得公司专业技术二级资格,尚未提升为公司一级主管,可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一级评定;
5)本制度所指的入职年限,不含试用期。
第六条:专业技术等级,不得越级申请与评定。符合评定条件,但因自身原因,经评定未达到申请的专业技术等级水平的,次年仍可申请参加本等级的复评,以此类推。
第七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做出重大贡献或成绩突出者,由公司做出调整安排。
第八条:专业技术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专业技术等级的人员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理由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请表》建档立案。
第九条:专业技术等级评定程序:
1)专业技术评定分为:笔试——申请人答辩——组织评议三个过程。笔试占30%权重,答辩占30%权重,组织评议占40%权重。
2)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技术等级评定的组织工作。
3)申请人所在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申请人答辩、组织评议会议,并提出问题、意见或建议。
4)笔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命题,人力资源部负责监考。
5)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稿交人力资源部。
6)申请人申请技术等级评定,原则上在收到申请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十条:专业技术等级批准程序:
1)经考试、答辩、组织评议后,人力资源部负责综合申请人成绩,并报公司。
2)对专业技术等级的确定与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3)专业技术等级的确定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申请人,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