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运行管理规定

一、     总则:

为加强公司ERP系统管理,保证ERP系统准确、顺利的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二、     物料编码操作规定:

1、          当有新的物料需要采购入库时,仓库必须准确、及时地增加新的物料编码。

2、          当有新产品开发并形成小批量生产时,需要进行ERP管理,技术研发中心必须在生产计划下达之前,将成品、半成品、包装物、各类配件的编码及相关BOM资料准确、及时地录入ERP系统,并及时给相关部门下发新产品的编码资料。

3、          当经营策划部有新的产品或老产品更换状态、包装、配件的,必须及时通知技术研发中心,由技术研发中心增加或修改相应的BOM资料,并交经营策划部确认执行。

4、          当产品的包装、制程、消耗定额等BOM资料需要更改时,技术研发中心必须及时修改,内部检查确认后执行

三、     生产运行操作规定:

1、          生产装备部每月28号之前必须确定并修改好各步工序产品的安全存量。

2、          每月29前生产装备部必须将生产计划输入,并作生产分析,作制令单明细表下发到各生产部门。

3、          ERP运行过程中生产装备部必须及时控制生产,需要时必须及时调整、增加制令单并及时打印交有关部门,取消或调减计划必须及时作生产变更作业,并保留书面调整依据。

4、          各生产部门严格按生产流程要求支领各种物料,并及时入库,当天上午发生的单据(支领、入库单),必须在中午1130分之前送到录入人员处;下午3点之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在下午3点半前送到录入人员处;3点之后的单据作为第二天的数据。

5、          当天生产部门送达ERP录入人员的单据,ERP录入人员必须在当天录入完毕。遇节假日顺延,操作人员必须保证录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运行过程中发现非正常操作,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检查解决。

6、          各生产部门做生产领(退)料时,必须填写完整领(退)料货品数量、名称、制令单号。

7、          各生产部门临时增加生产计划的,在领料之前必须到生产装备部做好增加制令单工作。生产装备部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做好单据,不能延误生产。

8、          成品发货时经营策划部必须及时做成品出库单,传递到成品仓库后发货,并及时做销售发货调拨单,且根据开具发票情况,及时做销售销货单据。

9、          月底结帐清理库存,出现盈亏现象,各生产部门必须查明原因后由相关领导签字处理后,在ERP里做相应单据处理。

10、      ERP各操作环节人员必须各负其责。为保证生产任务顺利进行,需要更改非权限单据,必须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批准执行后及时还原权限。

四、     考核:

如因人为原因违反上述规定对ERP正常运行造成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10-100元的罚款,每月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考核。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0年七月二十九日